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5月2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年05月23日 |
平政办发〔2012〕76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平利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平利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2、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平利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安康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扎实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省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决定》精神及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县经济平稳、快速、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和崇尚法治、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创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决策,健全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高效便捷、成本低廉、效果明显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规范行政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社会法治化管理,为实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指标要求,已在《平利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简称《创建任务》)进行了明确,各镇、各部门要结合《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简称《创建标准》),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充分利用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日,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系列活动,掀起法制宣传高潮,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切实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和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县法制办和县司法局要在今年适当时机,聘请法律专家,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辅导讲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结合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台账,严格考试考核,努力造就一支作风过硬,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执法队伍。
(二)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各镇各部门要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讨论制度,重大决策作出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权衡利弊得失,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避免个人意志造成决策失误。健全和推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推行办事公开和政府预算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综合评查工作。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要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理念明显增强,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在全县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社会法治化管理的良好局面。各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达到创建标准。
(四)强化监督和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人民团体社会监督和司法机关司法监督,把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到位,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完善《平利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体系,继续保证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依法行政工作分值不少于3分。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3月10日至5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工作机构,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11日至6月30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三)创建推进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根据《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集中力量开展创建工作,县政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回检查和指导创建工作。
(四)评估初验阶段:2013年6月1日至9月30日,县政府组织评估小组,对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初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树立典型,整体推进。依据《创建标准》,整理资料汇编,做好迎接市政府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验收巩固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加快进行整改。迎接市政府对依法行政示范县的验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制定巩固创建成果的工作措施。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要求,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平利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