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双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3月3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年03月31日 |
平政办发〔2012〕38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双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清明”、“五一”双节临近,农事耕作、上坟烧纸、旅游踏青等野外活动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加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清明节、茶之旅文化节、五一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抓稳定、保生态、促和谐的第一职责来抓,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把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和防火一线。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坚持“预防为先,积极消灭”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对重点林区、旅游风景区、坟地等重要地段的火源管理,必要时要死看死守,要加大对入山旅游人员、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针对“清明节”期间等关键时段,各镇要积极组织有关站所,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倡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祭奠,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祖,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充分准备,及时处置
各镇要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等工作,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集中待命,做好扑火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调集足够力量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火过程中要以人为本,科学组织,严防人员伤亡。
四、严格值班,灵通信息
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领导、人员、车辆、责任、措施五到位。严格执行归口报告制度,使火情信息迅速,准确上传下达,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和“关门打火”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各镇务必于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