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30 16:24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30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2年03月30日

平政办发201236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平利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三月三十

 

平利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1总则
  1   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阶段划分
  15适用范围  

2应急组织管理
  21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
  22专家委员会
3
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订
  32疫苗准备
  33抗病毒药物准备
  34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35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
  36信息通报
  37宣传教育
  38培训演练
  39督导与评估
4
应急响应
  41Ⅳ级应急响应阶段
  42Ⅲ级应急响应阶段
  43Ⅱ级应急响应阶段
  44Ⅰ级应急响应阶段
  45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
5
恢复评估
  51总结和评估
  52终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53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54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预案的修订
  62预案的实施
  63预案的解释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贯彻落实《陕西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我县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流感大流行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县流感大流行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流感大流行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等编制。

14阶段划分
根据《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的规定,依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按应急响应程度分Ⅳ级、Ⅲ级、Ⅱ级、I)、恢复评估阶段。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

2应急组织管理

21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建立平利县应对流感大流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平利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省卫生局为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流感大流行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

符合Ⅳ级应急响应条件时,省、市宣布Ⅳ级响应,启动平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Ⅱ级应急响应阶段后,在平利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平利省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以下简称平利县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指挥部集中办公,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平利县指挥部和平利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称为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准备阶段,县级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在Ⅳ级应急响应阶段,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平利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交通检疫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畜牧兽医组、社会治安组等7个工作组。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11综合组。平利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组成。平利县指挥部综合组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2交通检疫组。由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邮政局、县人武部、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出入我县人员检验检疫工作;督促落实交通工具及车站、候车室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和标准制订;承办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3医疗防疫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流感大流行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4保障组。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
15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网站、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广电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流感大流行防控知识;承办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
16科技组。畜牧兽医组。由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制订流感大流行防控相关的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动物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流感大流行动物流感防控相关的信息管理;指导各地稳定养殖业生产;承办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
17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教体、县旅游局、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2专家组
  平利县应急指挥机构下设专家委员会,由县卫生局负责联系。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分析评估流感大流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置策略与措施建议;
  (2)开展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3)提出流感大流行应急的科研需求及优先领域;
  (4)承担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县教育局负责制订流感大流行学校防控方案。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负责制订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县卫生局负责制订流感大流行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县交通局负责制订交通检疫技术方案。县旅游局负责制订流感大流行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县民政局负责制订养老机构流感大流行防控方案。
  32疫苗准备
  县财政局、县卫生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疫苗的储备、调运等工作方案准备。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流感大流行疫苗、季节性流感疫苗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大流行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的使用策略和接种方案。县财政局做好相应资金的筹措准备工作。
    3
3抗病毒药物准备
  县财政局、县卫生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需要做好抗病毒药物及原料的储备、调运等工作方案准备。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流感大流行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34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县发改局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县财政局、县卫生局适时调整县级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县交通局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案。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流感大流行应急资金保障方案,安排落实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所必需的资金。
  县人社局、县卫生局会同县民政局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在流感大流行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流感大流行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
  县民政局会同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流感大流行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35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
   
县卫生局负责健全覆盖全县的流感监测网络,完善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建设,开展流感常规监测工作。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负责完善动物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动物流感监测工作。

流感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县级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36信息通报
  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建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流感监测等重要信息。且卫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负责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地区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分析流感监测信息。县卫生局加强与武装部、县武警中队的联系,健全军地信息互通机制。
    3
7宣传教育
   
县委宣传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流感大流行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开展流感大流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技术支持。
    3
8培训演练
   
县级各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3
9督导与评估
   
县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各镇政府按照上述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
    4
1Ⅳ级应急响应阶段
    4
11启动条件
    (1)
新型流感病毒在境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流感大流行风险显著加剧,我国内地尚未发现由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病例
    (2)
我省相邻省份发现由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或有限的人传人疫情,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3)
国家宣布全国进入Ⅳ级响应。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省、市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县级有关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4
12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
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卫生部门加强人间流感监测,农业、林业部门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新型流感病毒所致的人间或动物疫情,强化流感病毒流行相关异常事件的报告。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

 (2)交通检验检疫。县交通局组织各车站对来自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和物资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移交可疑病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
   
一旦发现有发热(腋下体温≥38℃)症状者,由卫生部门实施医学观察。对无异常者,发放《就诊方便卡》,做好同机乘客的详细登记后由检验检疫部门将登记信息转给机场卫生部门。
    (3)
医疗救治。卫生部门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备等保障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准备。
    (4)
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准备。
    (5)
应急培训。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针对新型流感病毒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6)
疫苗、抗病毒药物和诊断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对疫苗、药物、器械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储备需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疫苗和药物的质量监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储备任务。县物价局加强对应急物资的价格监管。
    (7)
信息通报。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卫生、农业、林业、外事等部门和武警有关部门强化国内外流感疫情信息收集,加强信息沟通。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汇总上报县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8)
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报请县政府批准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卫生、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9)
其他措施。如果新型流感病毒可能来自于某种动物宿主,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宿主动物及买卖品交易、进出口以及相关场所的监测和管理。
    4
2Ⅲ级应急响应阶段
  421启动条件
  (1)新型流感病毒在境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并传入我国内地,流感大流行的风险显著增加。
     (2)
我省发现新型流感病毒输入病例,且有证据表明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3)
国家宣布全国进入Ⅲ级响应。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省、市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预警信息,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422应急响应措施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防疫组和县级有关部门加强疫情及新型流感病毒的抗原性和耐药性变异等监测工作。专家委员会组织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强化疾病危害程度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
  (2)医疗救治。医疗防疫组和有关部门加强病人救治和转运等工作,开展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的医疗卫生资源评估,做好技术、人员、物资的储备。
  (3)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储备。在流感大流行疫苗可及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组织疫苗的紧急接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