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第四届“茶之旅”文化节组委会关于举办女娲民歌大赛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3月14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年03月14日 |
平茶组发〔2012〕4号
平利县第四届“茶之旅”文化节组委会
关于举办女娲民歌大赛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按照《中国·平利第四届“茶之旅”文化节暨美丽乡村游启动仪式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弘扬平利特色文化,唱响女娲民歌,丰富美丽乡村游文化内涵,经茶文化节组委会研究,决定举办平利女娲民歌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化文物广电局
协办单位:县医院
二、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预赛在红旗剧团举行,决赛在女娲文化广场举行。
三、奖项设置:
进入决赛的代表队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予以奖励。获奖的代表队将参加茶文化节“茶山对歌”活动。
四、相关要求:
1、 各镇、各部门至少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
2、 歌曲选择可参考《平利文学》2012年第一期《民歌专刊》,每首歌曲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歌手可独唱、对唱、合唱。表演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对选唱汉调二黄及弦子腔歌曲的代表队可获得适当加分。
3、 各镇、各部门将代表队名单、联系人及所选歌曲于
4、 本次民歌大赛是促进我县地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这项活动,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联系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