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办理县第二中学建设区域内一切房屋建设、改造、装修及工商登记、户口迁入、分户手续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4-0562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12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1年12月29日 |
平政办发〔2011〕200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停止办理县第二中学建设区域内一切房屋建设、改造、
装修及工商登记、户口迁入、分户手续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建设平利县第二中学,县政府决定对县城东大桥以东,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以西,坝河以南,308省道东大桥至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以北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集体土地、房屋)依法征收。为保证房屋(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建、国土、房管部门对第二中学建设房屋(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停止办理一切建筑工程、房屋改造、临时建筑、建设用地及房屋、土地分户等审批手续。
二、工商部门对第二中学建设房屋(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停止办理工商登记、年检等有关手续。
三、公安部门对第二中学建设房屋(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村组住户停止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