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8 10:54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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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1年08月18日

平政办发〔2011105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月份是国家确定的“无线电管理集中宣传月”。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无线电知识的知晓率,促进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纲要》、《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及省、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现就我县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重大意义

无线电频谱资源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是一种宝贵而有限的自然资源,更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无线电技术及其应用已经渗透到政治、军事、工业、农业、交通、文化、科技、教育和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在通信、广播电视、卫星、民航、航运、交通、抢险救灾,以及遥测、遥感、遥控、射电天文、深空探测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刻地影响着国民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在日常行政管理、重大活动安保、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但随着经济社会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我县电台数量日益增多,电磁环境日趋恶化,给人们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为此,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加强和深化无线电管理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无线电频谱资源保护意识和依法用频意识,是我们当前要抓在手上的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和宣传工作的现实意义,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超前谋划,精心准备,确保本次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二、宣传重点

1、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管制规定》以及《刑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中涉及无线电管理的内容;

2、宣传贯彻省、市、县发布的无线电管理规范性文件,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3、宣传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考试等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情况;

4、宣传无线电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国防建设中的重要性及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

5、宣传无线电通信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宣传加强台站建设和管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等规定。

三、宣传形式

1、集中宣传。县上适时组织在县城女娲文化广场举行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相关单位要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点集中宣传。

2、设点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本单位设立无线电宣传窗口,做好时时宣传。

3、全面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作用,采取刊播无线电法规、视频资料,设立宣传专栏、发送手机短信、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时间安排

本次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发布18周年为时间节点,宣传时段为9月份,并在9月上旬举行全县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五、有关要求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当前各项工作实际,统筹开展特色鲜明的无线电管理主题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工作资料,并于1015日前2张以上开展宣传活动的照片及文字总结(电子版)报送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肖斌,电话:13399159396)。宣传月活动由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和设台单位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努力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推进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平利县无线电管理宣传口号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平利县无线电管理宣传口号

1、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发布18周年

2、认真搞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

3、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4、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服务社会

5、依法保护合法设台,坚决取缔非法电台

6、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家家都用无线电,人人都要守法规

8、珍惜频谱资源,保障社会需求

9、关心无线电事业,支持无线电发展

10、提升无线电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