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8 09:12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3-050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平政办发2012196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1227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延安“12.2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加上元旦、春节和两会临近,各种集会、庆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入排查,消除隐患。从即日起,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开展自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并于元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县政府办。元旦前,由消防大队牵头,联合公安、安监、经贸、工商、住建、教体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液化气站、加油站、学校、医院、网吧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就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做到责任、资金、措施三到位,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易造成重大火灾危险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严格实行“三拘留、五查封”制度,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由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春节前在女娲文化广场举行一次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开辟专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常识,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要编发消防安全提示短信,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县住建、安监、经贸、教体、卫生等部门,要督促学校、医院、重点企业在元旦期间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四个能力”。

四、加强值守,做好演练。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24小时应急值守,做到“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主要灾害特点,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战勤保障能力。县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强化消防水源和车辆装备检查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科学、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