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17 11:51 【 字体:
文件名称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1年06月17日

平办发〔201135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目前,全县已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惕,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大意和侥幸心理,切实完善各项防汛抢险预案,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在收到强降雨预警信息或上级重要天气预报时,各镇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安排部署防汛抢险工作,确保防汛工作指挥有力,抢险有序。

二、加强监测,预警到户。县防汛、气象、国土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对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测,及时发布预报信息。对所有受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一旦发生汛情、险情,立即预警到户,快速落实防、抢、撤各项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值守,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防汛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切实加强带班值班力量,保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及时收集整理传递雨情、汛情、险情等信息,重要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要加强对各镇、各部门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情况的抽查检查,严肃防汛纪律,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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