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2月26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02月26日 |
平政办发〔2013〕18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利县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减轻广大人民群众教育负担,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人民群众共享,着力推进高中教育观念、体制、模式创新,不断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保障初中毕业生人人享有高中教育机会,倾力打造人力资源强县,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二、高中教育阶段实施时间
从2013 年春季开学起实施。
三、高中教育阶段免费范围及确认
(一)免费范围。在我县高中阶段就读并具有我县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校学生。复读生、择校生、“三限生”以及在本县外普通高级中学和职业中学就读学生不享受此免费政策。
(二)免费对象的确定和核实。凡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升入高中阶段的新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凭本人入学相关手续和户口本原件到录取学校报到、登记注册。学校要在开学后两周内核对免费学生户口本原件,登记符合免费条件学生的基本信息,统计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人数,并将初核的免费名单在校内公示7 日无异议后,连同登记注册的详细资料报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审核确认。免费学生人数经核定后,在一学年内因学生转学、插班等引起变动的不做调整。
四、高中教育阶段免费项目及标准
(一)免费项目。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校学生的学费。
(二)免费标准。按照省颁《2011 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公告》和县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费1600 元/生·学年,从2013 年春季开学起予以免收,住宿费、学生健康体检费、课本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仍按县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五、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县政府将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所需经费按学生人数纳入财政预算,每学年补助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每生公用经费1600 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执行到位。
(二)资金拨付。县财政局要及时将补助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学校。县财政局、县教体局每学期要定期清算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清算结果作为下一学期补助资金调拨的依据。
(三)资金管理。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补助资金实行预算制管理,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学校的业务费、办公经费、教师培训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开支,不得用作规定以外的其他开支。县审计局、财政局、教体局要加强资金监管,按年度组织好资金使用审计工作。
(四)资金核算。各高中学校经费按原有核算体制实行国库统一支付,专账集中核算。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是我县又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对于减轻广大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财政、教体、发改、物价、编制、人社、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沟通联系,认真把这项普惠民生的实事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工作的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进行全面宣传,使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更充分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教育、人人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县教体局、财政局、监察局要对享受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的学生人数、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县财政局、教体局要优先保障高中免费教育资金的落实,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县监察局、物价局要做好高中教育收费工作的审核和监管,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