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11年茶饮产业建设奖扶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31 09:28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11年茶饮产业建设奖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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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1年03月31日

平政办发〔201129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2011年茶饮产业建设

奖扶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及议事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平利县2011年茶饮产业建设奖扶办法》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平利县2011年茶饮产业建设奖扶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促进茶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全县培植年茶饮产值过亿元的龙头企业2,5000万元以上的1家,1000万元以上的3,建绞股蓝标准化加工厂7家,规模茶饮企业经营总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

2、依托业主新建无性系良种高效茶园2000亩,培植山地精品示范园5000亩。新增绞股蓝标准化种植基地15000亩,其中:百亩以上集中连片精品示范基地5000亩。

3、把女娲富硒绿茶和平利绞股蓝申报为陕西省名牌产品。

4、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培育推广适合平利生态环境的绞股蓝和茶树新品种,开发并批量生产平利红茶,推动产业提产增效。

5、按照区域推进、规模发展、板块布局、集中连片、业主经营的发展路子和建园工程化、基地园林化、管理园艺化的要求,培植精品示范点20处,总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

二、扶持原则

1、坚持以业主投入为主,政府以奖代补为辅原则。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及产业大户培植精品产业园、开发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打造知名品牌,开拓营销市场;

2、坚持“扶强、扶优”原则。支持土地、茶园、加工机械等农业资源的合理流转与优化组合,扶持引导规模龙头企业和产业示范大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规模经营效益;

3、坚持重点项目重扶持原则。2011年茶饮产业扶持重点在培育茶饮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培植精品产业园、打造知名品牌、开发新产品和拓展营销市场上,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综合措施配套原则。对确定的扶持重点,制定长远发展目标,全方位扶持,增强扶持的实效性。

三、扶持项目

1、精品产业园建设;

2、规模龙头企业建设;

3、新技术研究推广与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4、营销体系建设与打造茶饮知名品牌。

四、资金来源

1、县财政安排支农资金100万元;

2、县茶业局负责筹措50万元。

五、扶持标准

(一)茶叶产业(100万元)

1、培植与建设精品产业园安排奖扶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良种高效精品示范园建。全县共扶建良种高效精品示范园2000亩。

新建良种高效精品示范茶园每亩补助400元。具体标准:(1)、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有业主经营,规模效益明显;(2)、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完善;(3)、使用国家认定的优良品种,亩定植5000株以上,园相整齐,农业技术措施综合运用;(4)、有领导包挂,技术干部包抓。

2、申报与打造省级名牌产品、新技术研究推广、新产品研发、科技培训、市场开拓和品牌宣传推介共安排奖扶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申报省级名牌产品、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科技培训、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市场的宣传推介及茶叶产品系列包装的改进、设计与制作的奖扶。

1)申报女娲富硒茶为省级名牌产品争取工作安排资金5万元;

2)市场开拓与品牌宣传推介安排资金10万元;

3)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的引进安排资金5万元。

(二)绞股蓝产业(50万元)

1、精品示范基地建设安排奖扶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绞股蓝精品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实施订单种植的精品示范基地建设的奖扶,全县共扶持建设5000亩。

绞股蓝精品示范基地每亩补助60元。具体标准:(1)、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有业主经营,规模效益明显;(2)、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完善;(3)、使用优良品种,园相整齐,农业技术措施综合运用,亩产值5000元以上;(4)、有领导包挂,技术干部包抓。

2、绞股蓝龙头企业建设安排奖扶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县上统一规划确定的规模龙头企业和新建绞股蓝标准化加工厂。

1)扶建1家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龙头企业,达到下述标准奖补3万元。①有一个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加工车间和一条年加工能力在200吨以上的绞股蓝标准化加工生产线;②年加工和销售绞股蓝产品200吨以上,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③自有或通过订单种植绞股蓝精品示范基地2000亩以上,带动1000户发展绞股蓝标准化基地5000亩以上;④研究开发1-2个绞股蓝新产品;⑤在县外大中城市开设两处以上平利绞股蓝专营店或营销网点;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健全;⑦积极参加县主管部门安排的市场推介及贸洽活动。

2)绞股蓝基地乡镇各扶建一家标准化加工厂,全县共扶建7家,达到下述标准的每户奖扶1万元,共安排奖扶资金7万元。①有一个面积在200m2以上的标准化加工车间和一条年加工能力在10吨以上的标准化绞股蓝加工生产线;②年产绞股蓝10吨以上,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③自有绞股蓝精品示范基地200亩以上,辐射带动100户发展绞股蓝标准化基地1000亩以上;④能按标准化生产要求组织绞股蓝生产与加工。

3、新技术研究推广、新产品研发、市场推介和打造绞股蓝省级名牌产品安排奖扶资金10万元。

1)将平利绞股蓝打造并申报为省级名牌产品安排奖扶资金8万元;

2)绞股蓝技术培训与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安排奖扶资金2万元。

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1、确定对象。由茶业局和乡镇政府共同确定扶持业主及示范点,并逐点、逐业主制定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府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验收及资金兑现凡已确定扶持的业主及项目,必须自觉接受茶业局和乡镇政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所有建设项目由业主预筹资金先行实施,年终由项目业主自查后,向县茶业局提出申验报告,然后由茶业局牵头,县财政局、考评办参与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县财政局将扶持资金拨付到茶业局,由茶业局负责组织兑现。

3、完善档案。各乡镇政府和茶业局要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所有扶持奖励项目都要做到有规划任务、有建设标准、有到户卡册。

4、本扶持办法由县茶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