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24 14:10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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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平政办发〔201124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县政府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煤矿要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无非法开采、明停暗采、一证多井、偷采偷挖现象,是否按要求足额缴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检查矿井安全设施、下井作业记录、开采方法、安全通道、通风、应急预案、工作保险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员、超负荷、超能力、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

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矿井、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施工管理,严防冒顶、炮烟中毒和火工品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客运车辆,严禁非法营运和“三超”现象发生;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载客、车辆带病上路等;检查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到位、警示标志是否设立、危险路段是否落实了监管人员。

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实了生产、运输环节各项安全措施。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运、保管、使用是否规范,批发、零售企业是否持证经营,仓库储存数量是否在规定的限量之内,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到位等。

民爆物品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是否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台帐是否健全等。侧重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宾馆、酒楼、商场、娱乐等公共场所消防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能否正常投入使用,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消除,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并进行了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

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点等安全。建筑施工要检查建设项目法人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各项目业主要深入排查在建房屋、桥梁等施工安全隐患,对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设备检修是否规范严密。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学校安全要充分利用新学期开始时间,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危房校舍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整改到位。要加强校园施工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明确施工方和学校各自的责任,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搞好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运营的旅游设施逐项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其他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一)检查时间:本次安全大检查从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

(二)检查方法: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先自查,检查组对照自查材料逐项开展检查,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检查内容备案登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和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实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做好安排部署。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真正把检查督查的目标要求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既要突出隐患严重、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也要注意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深入整改,务求实效。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这次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为主、管理部门监督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限期完成,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阶段。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于430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县安委办。

 

附:平利县安全生产检查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

 

平利县安全生产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煤矿安全,由经贸局负责。

责任人:邓文成 

第二组 交通安全,由交警大队负责。

责任人:方建新

第三组 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负责。

责任人:张建军

第四组 公共场所、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由公安局负责。

责任人:李宏团 张昌虎

第五组 旅游、水上交通安全,由旅游局负责,交通局协助。

责任人:唐如刚 陈首松

第六组 学校安全,由教体局负责。

责任人:邓文明

第七组 建筑施工安全,由城建局负责。

责任人:张锡坤

第八组 特种设备安全,由技术监督局负责。

责任人:康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