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2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年08月23日 |
平政办发〔2012〕131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工作部门:
当前,已进入秋季动物防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我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入秋以来,我省周边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严重威胁着周边地区的畜禽安全。当前正是养殖户外调种畜、仔畜大量补栏的重要季节,畜禽市场活跃、交易频繁,极易引起输入性动物疫病。面对当前动物疫情复杂的严峻形势和艰巨的动物疫病防控任务,各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把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动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等工作,扎扎实实地把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彻底消除各种疫情隐患。
二、突出重点,夯实防控措施
今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以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鸡新城疫等为重点,要全面抓好畜禽的集中强制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畜不漏针”,集中时间、整体推进、强制免疫,确保口蹄疫、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疫密度达100%,猪瘟、鸡新城疫防疫密度达95%以上。同时,要指导养猪大户做好猪肺疫、猪丹毒、猪链球菌病、仔猪副伤寒等多发病种的防疫,指导白山羊重点村和养羊大户做好“三联四防”的免疫。
在防疫实施过程中,要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确保消毒、用药剂量、登记、挂标等程序规范。二是切实做好畜禽补防补针工作。对因病、孕畜、仔畜及新补栏等原因暂时未能免疫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防,完善补针免疫日志,杜绝漏防现象发生,彻底消除免疫空白和死角。三是要加强动物免疫标识管理。保证猪、牛、羊强制免疫挂标率达80%以上,畜禽必须凭免疫耳标交易、运输和屠宰,没有免疫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流通环节。四是健全完善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基本防疫单元(镇、村、户)免疫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五是强化消毒,杀灭病原。各镇要组织畜牧技术人员和养殖户对圈舍定期进行全面消毒。镇村防疫员在免疫过程中,要搞好自身的防护和消毒,杜绝防疫员随意窜换,防治病原交叉感染传播。
三、狠抓检疫,杜绝疫情传播
当前已进入动物及动物产品销售旺季,动物疫病流行、交叉感染途径增多,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至关重要。各镇要集中人力搞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要明确一名专职检疫人员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无未检动物及产品上市交易。县农业局要加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要强化城区屠宰市场和边关公路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检疫检查,严把产地检疫验讫、屠宰同步检疫、市场检疫验章、公路运输检查四道关口,确保各项检疫率达到100%。工商、公安、卫生、质监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四、强化疫情监测,及时消除隐患
各镇要结合秋防工作,做好动物疫情的普查,摸清辖区内动物实际存栏、养殖大户(场)既往病史等底子,为科学防治工作提供科学、准确依据。加强疫情监测,进一步落实领导分片包干、干部驻村驻场观察制度。各镇对已设定的疫情监测点、疫情监测人,要强化责任管理,密切监测,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按规定的渠道、方式、时限上报。强化养殖小区、示范村和养殖大户的疫情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防疫、消毒、人员管理,病死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等防范制度,不断增强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能力。
五、强化领导,确保秋防工作顺利进行
全县动物防疫工作从九月上旬开始,到十月中旬全面结束。各镇要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责任制,全面落实防疫双轨制和防疫责任追究制,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实行领导、干部、防疫员、时间“四集中”,做到任务、技术、措施、质量“四落实”。县农业局要积极做好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选聘考核等工作,提早做好动物防疫的各项准备,备足备好防疫药械,保证疫苗、药械物资供应,抓好镇村两级防疫人员培训和资质认定;要指导各镇畜牧兽医站在组织好辖区内动物免疫工作的同时,及时处理防疫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