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督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2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年08月23日 |
平政办发〔2012〕130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二、督查分工及方式
本次督查成立5个工作组,督查组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督查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见附表)。各督查组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束后,要向各镇、各相关部门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落实情况。主要督查是否制定了方案、落实了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是否进行了发动宣传;是否开展了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开采、建设、经营行为是否查处;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县督查组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了整改方案、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已整改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验收等。
3、是否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4、企业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查组要深入细致开展督查检查,准确掌握各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基本情况,确保督查检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严查隐患,抓好整改。要认真贯彻“打非治违”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按照“四个一律”予以严厉打击。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求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在检查中发现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的镇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镇、各部门要于
附:平利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平利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沈伟杰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安监局、经贸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督查八仙镇、正阳镇
第二组 组长:付利国 县国土局副局长
成员:国土局、公安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督查广佛镇、城关镇、长安镇
第三组 组长:殷 俊 县经贸局副局长
成员:经贸局、安监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督查洛河镇、三阳镇、大贵镇
第四组 组长:王义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员:教体局、交警大队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督查老县镇、西河镇、兴隆镇
第五组 组长:张建军 县安监局局长、县安委办主任
成员:政府办、安监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督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