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1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年08月13日 |
平政办发〔2012〕125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县政府纠风办《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县政府纠风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及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91号),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主要任务
1、坚决治理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整治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合同费、进店费、条码费、节庆费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和商业贿赂行为。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2、坚决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重点治理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涉及物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肃查处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
3、坚决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附加贷款条件、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坚决治理通信行业乱收费。加强通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监管,综合治理通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规范通信服务收费作为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督促通信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治理因恶性竞争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5、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农村义务教育免补资金和中职教育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教辅资料、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为重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的监管。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6、继续治理涉农乱收费。加强对“三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滞发、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纠正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行为。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建立健全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
7、继续治理“五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保障房建设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年内,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五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情况,查纠问题,督促整改。
8、认真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全面推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9、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落实县镇公立医院、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制度,加强对药品“三统一”执行情况和医疗机构用药、药品价格、医疗服务、医保资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药品“三统一”和药品、医疗器械、基本建设中发生的违规行为。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典型案件督办力度,推动食品药品质量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
10、继续纠正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
11、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减轻企业负担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继续开展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推行在企业聘请“企业负担监督员”和设立“企业负担监测点”制度;加强对“涉企检查收费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执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政行为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目标科学、分工明确、措施具体、时限清楚,确保所牵头的治理任务取得实效。要积极主动与纠风办联系,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2、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要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参入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县纠风办。
3、强化考核,注重实效。要把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注重治理的实际效果。要以群众满意度为考评标准,不断完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考评机制,对治理工作不重视、不得力、群众反映较大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4、创新思路,健全机制。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不断巩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