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水毁公路抢修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0年07月19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0年07月19日 |
平政办发〔2010〕87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水毁公路抢修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公路段:
近期,持续不断的降雨,致使全县各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特别是7月16日至18日连降大到暴雨,使全县交通多处中断,既给全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又给抢险救灾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为保障全县道路尽快畅通,确保生产救灾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抓好水毁公路抢修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水毁公路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抢修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陈伦富同志任组长,县交通局局长陈首松、交警大队队长方建新、公路段段长刘紫红三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路抢修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检查,确保公路尽快恢复畅通。
二、明确任务
根据全县水毁公路损害程度,重点抓好9条公路的紧急抢修工作,即平利至关垭、安平路、平镇路、贵洛路、大三路、洛桃路、平旬路、徐锦路、白狮路。通村公路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村组群众抢修。在公路抢修中,切实做到一条公路、一名领导、一支施工队伍、一台铲车,一抓到底保畅通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保证24小时内抢通,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要求
1、县交通局、公路段要制定抢险方案,从
2、县公路段负责县境内省道308和平镇路抢修工作(资金自筹);县交通局负责县至各乡镇道路抢修工作(资金自筹),各乡镇要积极主动配合县交通局、公路段搞好公路抢修工作。
3、要加强道路抢险救灾安全管理,落实专人监测,县交警大队要派警察维护抢修点交通秩序,确保安全有序抢修。
附:平利县道路交通抢修工作责任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