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利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工作规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0年06月1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0年06月13日 |
平政发〔2010〕11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利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双高普九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及议事机构,中省市驻平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利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平利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工作规划
为认真做好 “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依据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和“双高普九”标准,坚持“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成教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基础上,力争用2年时间加快学校校舍和装备建设,将全县中小学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师队伍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达到规定标准,到2011年底,全县义务教育达到“双高普九”水平,顺利通过市政府、省政府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1、教育管理
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县委、县政府决策,县教育部门执行,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的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双高普九”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兑现、职务升迁的重要依据。
2、教育经费
县财政部门全额预算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建立义务教育资金专户和科学、规范的资金拨付制度,切实做到县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三个增长”,并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以上用于教育、县级新增财力20%以上用于教育。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设立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的专项资金,县级配套的危改资金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时全部到位,足额征收教育附加费并全部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消除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教师工资及地方津贴按时足额发放,福利待遇不断提高,确保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
3、布局调整
按照《平利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和《平利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方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全县80所中小学调整到59所,加快中学和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并分期实施村办完小和教学点的建设,保障偏远乡村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4、办学条件
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既定的规划方案,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寄宿制学校建设,建成一批符合“双高普九”要求、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富有特色的标准化学校,消除土木结构校舍和危房,小学、初中生均校舍面积分别达到6平方米、10平方米。加强现代化教学设施的装备和配置,按省颁标准建好各类部室。规范配置图书阅览室、音体美教室、语音室、微机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教室。仪器设备配置:村级小学按省颁二类标准,乡镇中心小学、县城小学、初级中学、按省颁一类标准配足配齐。强化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初中和中心小学实现“校校通”。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作用。加快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前教育标准化建设,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达到相应办学标准,每个乡镇建成一所规范的中心幼儿园和一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依法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到2011年,完全小学以上学校设施配备标准化,实现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的全面接轨,同步达标。
5、教师队伍
县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学科基本配套,结构科学合理,业务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师队伍。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小学专科以上学历由现在的59.9%提高到75%以上,初中本科以上学历由现在的39.4%提高到55%以上。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吸纳优秀人才补充教师队伍,新任小学、初中教师必须分别具备专科和本科学历。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实施“名师”工程,培养一定数量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逐步完善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城乡教师定期双向交流制度和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
6、普及程度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实行政府、教育保学控辍双线责任制。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听力、视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0%以上,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城市低保职工子女、留守儿童少年入学问题。同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入学率,学前一年入园率县城达95%,农村达85%;学前三年入园率县城达85%,农村达75%。规范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学籍管理,逐步建立电子档案体系。15周岁适龄人口小学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17周岁人口初中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年(15--24周岁)文盲,脱盲巩固率达100%。
7、素质教育
县政府成立实施素质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坚持依法执教,正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工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监测和学校发展水平“316”工程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学校和考核校长、教师的主要依据。认真落实新课程计划,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卫生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有效控制视力不良率。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小学毕业生学业合格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学业合格率达到98%以上,计算机操作合格率达90%以上,培养造就一大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兴趣广泛,综合素质较高的新人。
8、协调发展
统筹全县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高标准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办好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前幼儿入园入班率、初中升高中升学率达标,职业高中建成2个骨干专业,学生与普高比例达到规定要求,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活动开展正常,效果明显。
四、实施步骤
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基础状况,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双高普九”工作分两步走,到2011年,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双高普九”目标。
第一步:2010年,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双高普九”规划,集中精力狠抓全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为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 “双高普九”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洛河、广佛、老县、长安四个基础比较好的乡镇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双高普九”目标。
第二步:2011年,城关、兴隆、八仙、大贵、三阳、正阳、西河、女娲山五镇三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双高普九”目标。迎接市政府、省政府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统筹规划,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目标的顺利实现。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计划、人劳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保学控辍,巩固普九成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个不漏、一个不少、一个不掉队”的要求,扎实做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坚持“双线”责任制,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强化“保学控辍”工作。一是教体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时刻掌握“保学控辍”动态状况,建立学生活动信息档案,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定期通报学生巩固情况。二是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动员工作,建立健全“保学控辍”工作的考核奖励机制,对经反复动员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递交辍学报告。三是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保学控辍”工作力度,对不按时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进行惩处,确保“保学控辍”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以上。
(三)深化综合改革,促进科学发展
根据中省市关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办中小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政办发【2007】35号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和加强“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全面完善校长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制和教师交流调配制度,优化整合人力资源。二是确保教育投入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三是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建好每所学校。四是整合各类教育投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狠抓常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质量。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规范与日常教育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师德修养。二是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强化教研教改工作。以“名师培养工程”为契机,加大教师培养,推进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全面落实教育“四化”工程战略及“431”工作思路,以课堂教学效益年活动为契机,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将过程管理与终极效果评价相结合。四是严格316工程督导评估,以316工程为抓手,深化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五)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及教育、司法、广电部门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使全社会认识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双高普九”是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团结协作的工作局面。
(六)强化督导考核,确保验收达标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攻坚工作,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县考核办要把部门联动包校和乡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工作纳入部门、乡镇年度考核范围,强化考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长效机制,确保 “双高普九”目标顺利实现。
附:1、平利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项目及指标要求
3、陕西省双高普九评估验收及指标要求
平利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双高普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教体局: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具体组织实施。
县教育督导室: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的督导评估及与上级督导机构的联络工作。
县计划局:负责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协调争取建设资金。
县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功能,组织、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人劳局:在编制和教师职称方面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县司法局: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城建局: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
县国土资源局:优先保障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
县监察局: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地税局: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工商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对非法雇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