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13 11:19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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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0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0年06月13日

平政办发〔201068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平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8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全国第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及重点

1、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突出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依法从严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运营和“超员、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载客,严禁各类机动车辆带病上路。重点检查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到位、警示标志是否设立、危险路段是否落实了监管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乡村道路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县境内主干线公路24小时值勤情况、过境客车检查登记情况、雷达车投入使用情况。

2、煤矿安全。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无非法开采、明停暗采、一证多井、偷挖偷采现象,是否落实了下井作业登记制、矿长带班制、限员制、限时制,是否按要求足额缴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检查矿井安全设施、下井作业记录,开采方法、安全通道、通风、应急预案、工作保险、炸药库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员、超负荷、超能力、超层越界开采现象。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矿井、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无私挖乱采等非法违法现象;检查矿山企业开采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否按规定参保、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有安全警示牌。烟花爆竹安全要加强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管理台帐是否健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情况,检查储运、保管、使用是否规范,批发、零售企业是否持证经营,仓库储存数量是否在规定的限量之内,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到位等。

4、民爆物品、公共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是否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台帐是否健全等。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宾馆、网吧、商场、娱乐等公共场所消防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能否正常投入使用,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5、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法人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各项目业主要深入排查在建房屋、桥梁等施工安全隐患,对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和触电、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设备检修是否规范严密。特种设备重点要对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学校安全要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危房校舍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整改到位。要加强校园施工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明确施工方和学校各自的责任,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其他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整治,狠抓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时间和检查方法

1、检查时间:本次安全大检查从即日起至710止。

2、检查方法: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先自查,检查组对照自查材料逐项开展检查,对检查内容要备案登记;检查组要深入厂矿、企业进行检查,既要查看施工现场,又要查看文件、责任书和会议记录等文档资料。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1、明确职责。本次检查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要求,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县经贸局负责煤矿安全检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交通局配合,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县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县城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民爆物品、公共娱乐场所和消防安全检查;县教体局负责中、小学校安全检查;县文旅局负责旅游景点安全检查;县卫生局牵头、药监局、经贸局配合,负责药品、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2、严格检查。各检查组要深入一线进行检查,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记录,要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要备案登记,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加大监测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各检查组在710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

3、加强督查。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县政府督办室主任任副组长,明查暗访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附:平利县安全生产检查组人员名单

 

年六月十

平利县安全生产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交通安全,由交警大队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责任人:方建新 

第二组 煤矿安全,由经贸局负责。

责任人:邓文成

第三组 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负责。

责任人:张建军

第四组 民爆物品、公共场所和消防安全,由公安局负责。

第一责任人:李宏团 责任人:张昌虎

第五组 学校安全,由教体局负责。

责任人:邓文明

第六组 建筑施工安全,由城建局负责。

责任人:张锡坤

第七组 特种设备安全,由技术监督局负责。

责任人:康晓明

第八组 旅游景点安全,由文旅局负责。

责任人:唐如刚

第九组 药品、食品、卫生安全,由县卫生局、药监局、经贸局负责。

第一责任人:陈 熙 责任人:李宪忠 邓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