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平利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21 22:02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平利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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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0年04月21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0年04月21日

平政办发〔2010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平各有关单位:

2010年平利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2010年平利县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范责任一览表

 

 

             年四月二十

 

平利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陕西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57号令)以及《平利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平政办发〔20065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的现状和2010年的降雨趋势预报,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制定本方案是为了应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一旦灾情发生后,采取不同于一般日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动方案,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短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近年来平利县地质灾害情况

根据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认定,我县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等。在每年的69月底为地质灾害高发期。据2009年底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10处,受威胁住户1718户,8197人,房屋5468间,其中最为严重隐患点8处,主要分布于城关、八仙、老县、大贵等乡镇,直接危及住户共计168户、学校1所、1566人、房屋634间,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仍然严峻。

三、2010年全县天气情况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10年降水正常,平利降水量850950毫米。第一场适墒雨出现在4月下旬;5月上旬末至中旬初、7月中下旬、8月下旬、9月上旬为降水相对集中时段;有45次暴雨天气,是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时期;6月上旬至中旬、8月上旬为相对少雨时段;夏季多短时降水等强对流天气。5月降水偏多,120130毫米;6月降水量正常略偏少,110120毫米;7月降水正常略偏多,120140毫米,有23次暴雨天气;8月降水正常,90120毫米,有12次暴雨天气;9月降水正常略偏多,130160毫米,有12次暴雨天气。

四、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情况

根据2009年的调查摸底、气象预测以及所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2010年重点防范对象是:

(一)城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危及住户184户,689人,房屋564间;其中:县级重点2处(编子街、西台子),危及住户33户,112人,房屋94间。

(二)长安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危及住户54户,206人,房屋158间。

(三)大贵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危及住户17户,281人,房屋515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田垭子),危及住户16户,64人,房屋80间。

(四)老县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危及住户101户,391人,房屋353间;其中:县级重点2处(凤桥关坡、西沟泥石流),危及住户18户,72人,房屋54间。

(五)洛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5处,危及住户64户,551人,房屋191间。

(六)三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危及住户34户,120人,房屋129间。

(七)广佛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6处,危及住户230户,1017人,房屋818间。

(八)八仙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3处,危及住户430户,2629人,房屋1385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大陡坡),危及住户23户、1所学校,1010人,房屋164间。

(九)正阳乡: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危及住户207户,779人,房屋504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岚架山),危及住户673户, 270人,房屋200间。

(十)兴隆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1处,危及住户138户,438人,房屋353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陈家油房),危及住户14户,51人,房屋43间。

(十一)西河乡: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危及住户124户,482人,房屋291间。

(十二)女娲山乡: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危及住户78户,614人,房屋308间。

五、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协助做好防治抢险各项工作。

(二)多管齐下,综合防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搬迁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教育引导受威胁群众自主搬迁危险地段。扶贫、民政、城建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威胁户的搬迁问题,将危险地段住户搬迁纳入农民安居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并规划,倾斜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农民安居工程等指标,有计划地安排和支持受威胁户搬离危险地段。计划、国土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更多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加防范。一是要严格编制和执行年度防治方案。各乡镇必须在四月底前完成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隐患点“防抢撤”方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并报县国土局备案。二是要认真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一把手任组长的应急调查小组,一旦发生灾情,必须立即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坚决遏制灾情扩大。三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各乡镇要把本辖区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将“迁安明白卡”发放至受威胁群众手中,增强防灾避险的自觉性。对重点防范的隐患点,要签订“防、抢、撤”责任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将责任、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落实相关经费,确保地质灾害放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范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避让的快速反应应变能力。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力度,坚决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现象的发生。县国土局和各乡镇要严格依法管理,从源头上把好防御关,坚决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在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或地质灾害危险区段进行工程建设的,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制度;对项目建设、矿山企业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引发地质灾害的,由所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诚团结、通力配合、步调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掌握了解水情、雨情信息,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贻误战机、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防范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六、地质灾害防治抢险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总 指 挥:罗方盛    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周益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刑新满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吴代强    县政府办主任

          陈敬宇    县国土局局长

    员:张锡坤    县长助理、县城建局局长

刘永恒    县财政局局长

                县计划局局长

          柯昌富    县民政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邓文明    县教体局局长

          金建新    县水利局局长

          陈首松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隆忠勇    县电力局局长

          胡昌志    县广电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防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

七、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县防滑办的主要职责: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协调工作。当险情、灾情发生后,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部门制定抢险救灾措施;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投入抢险救灾;负责灾(险)情信息和抢险救灾工作的收集上报,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负责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县计划局的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和治理等项目的上报工作。

(四)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并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县城建局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灾后城镇、乡村的恢复重建设计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选址和勘查设计工作,做好城区因灾形成的淤集、垃圾等清理工作。

(六)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汛情信息,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救灾及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七)县交通局的主要职责:负责保障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抢险车辆的道路通行;组织沿线被毁公路的临时修复,保证交通运输畅通。

(八)县卫生局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救灾医疗队伍,确保受灾人员的快速医治,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和控制灾后疫情发生。

(九)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负责协助灾区人员撤离、灾区治安和值勤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十)县教体局的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受灾地区、单位开展被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灾后学校及时恢复教学秩序。

(十一)县气象局的主要职责:准确预报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和防滑办提供气象信息。

(十二)县广电局的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三)县电力局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毁坏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的正常供应,协助做好抢险临时线路、电力设备的架设。

(十四)县人武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及时参加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十五)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的主要职责:负责各自因灾毁坏通信设备的抢修工作,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十六)县武警中队的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官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十七)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调查摸底、防治救灾、应急处理、日常监测等工作。

(十八)县国土局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同时,加大对重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争取力度。

八、本方案由平利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传真:0915842801924小时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