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利县2010年重点企业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03 15:14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利县2010年重点企业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6-3426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发〔2010〕7号 成文日期: 2010年03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0年04月0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及议事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现将《平利县2010年重点企业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O0年三月九日   

平利县2010年重点企业考核办法

 

为激励全县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营造争先创优、争比贡献的氛围,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工业经济对县域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增强企业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感,本着严格考核、公正评选的原则,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以工业发展速度、工业税收、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基础管理六项内容为考核指标,采用百分制考核,具体计分标准是:

1、工业发展速度(40分)

1)工业产值30分。完成年初计划任务得30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2)工业增速10分。工业产值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速达20%以上得10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2、工业税收(20分)

上缴税金完成年初计划任务得20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实际完成与计划任务比较,纳税额每超额10万加1分,最多加10分。

3、节能减排(10分)

企业综合能耗和“三废”排放达到规定标准得10分,未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的不得分。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

4、安全生产(10分)

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到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机构、有制度、有记录、有总结。全年无安全事故得10分。发生轻伤安全事故一人次扣2分,发生重伤安全事故一人次扣5分。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

5、信访维稳(10分)

1)信访工作5分。做好本企业信访办理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妥善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努力减少信访,杜绝群体访和越级访。全年无职工信访得5分。每发生一起职工越级访或群体访扣2分。出现重大群访事件一票否决。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分。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全年无刑事和治安案件发生得5分,每发生一起刑事或治安案件扣2分。

6、基础管理(10分)

按上级要求做好党建、工会等工作和全县统一开展的各项活动得5分,每一项不合格扣2分。统计报表上报及时准确得5分,迟报1次扣1分,不报一次扣2分。

三、追加考核指标

1、当年新增投资。实施并完成技术进步或改造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每个加10分。

2、品牌建设。本年度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加2分;当年新增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每个加2分;当年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每个加4分。

3、招商引资。当年从县外引进工业项目或资金的,每100万元加1分。

4、出口创汇。企业出口总额与上年比较,每增加10万美元加3分。

5、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参保率达60%以上的加5分,达90%以上的加10分。

四、考核奖励

本年度考核的经济发展目标完成实绩以县统计部门报表数据为准;上缴税金以县国税局、地税局入库税金为准;其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县经贸局检查考核确认。

县政府设立“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考评奖”,按考核总分排序,对前三名分别授予奖牌并奖励现金6000元、5000元、4000元。对上缴税金超过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政府授予“纳税大户”称号,并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