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03 14:57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0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0年04月03日

平政办发〔2010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和重要内容,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大局。管好养好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级公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最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是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陕西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委会对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陕公路函〔201032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

2009年末,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经达到1730.2公里,其中:县道221.5公里、乡道270.1公里、村道1238.6公里。全县农村公路通畅总里程达1137.1公里,通畅率达66%,乡镇、建制村通畅率均达100%,农村公路路网布局已基本形成。但是,以村级公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还很不完善,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养护,政府和群众花费巨资建成的农村公路,将在一轮大规模建设之后,面临大面积失管失养,甚至毁坏,农民群众行路难的困境将重现。因此,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管好养好农村公路,事关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城乡统筹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明确职责,夯实任务,全面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制度化

要对农村公路实施长期有效的管理,必须明确职责,夯实任务,完善机制,确保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目标。

1、管护职责。县道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管养;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及下设的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管养;村道按行政村域区划,由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管养,其主要管理职责是: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管路护路宣传、发动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工作情况。

2、管护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养规范化、制度化。县道由农村公路管理局坚持天天上路巡查,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养护、路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道路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乡道由农村公路管理所坚持天天上路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在养护、路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公路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村道由村委会坚持每三天上路巡查一次,确保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做好农村公路普修工作。按照《平利县农村公路普修办法》,除认真抓好汛期抢修保畅外,村委会每年要在汛期之后和春冬闲季,发动组织群众,对乡村公路至少开展24次集中普修工作,有计划性的解决路肩不整齐,边坡不稳定,水沟不畅通等问题;二是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村委会要落实农民领养员负责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指导、监督领养人生产行为和养护管理效果,督促领养人按时上路巡查和开展养护作业。加强雨雪天气下的养护力度,及时疏通排水、清除积雪,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三是做好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在村公路养护过程中,村委会重点整治公路沿线两侧的路宅、路田分界问题,保证路面、路肩无堆放,路线两侧无垃圾,分界清晰,综合环境良好。

三、强化措施,分级负责,切实将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到实处

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指导,完善养护工作规程,强化检查考核,切实将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到实处。

1、严格督促检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村委会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对管辖区域内的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对单位及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

2、夯实管养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对村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与经济工作同奖惩。各村委会应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与村民个体或村民小组签订养护承包合同,把村级公路养护责任细化落实到组、到人。凡涉及厂矿企业直接使用的路线路段,应尽的管护责任和义务,应与利用使用公路路段行政等级相对应的管养责任单位协调一致后,报县级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因生产需要,需超限运输车行驶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赔偿费用。

3、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兑现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