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利县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8月08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1年08月08日 |
平政办字〔2011〕71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平利县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扎实做好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县政府决定,成立平利县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鲁延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鲍 平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王绪林 县监察局局长
周大林 县监察局纠风室主任
肖 康 县交通局副局长
刘云和 县计生局副局长
黄 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义平 县教育局副局长
沈汉平 县物价局副局长
张鹏飞 县电力局副局长
杨 洋 县林业局纪委书记
柯玉弟 县住建局纪委书记
魏传军 县水利局纪委书记
陈满平 县文广局纪委书记
袁吉军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胡 勇 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付利国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鲍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华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