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31 10:0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31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2年05月31日

平政办发〔201284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3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意义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是国家文物局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完成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资源调查,对摸清文物家底、制定文物保护规划、维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搞好此次普查,对全面掌握我县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充分发挥我县文物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国家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本辖区内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普查的目标和任务

(一)普查范围及内容。平利县境内所有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及其收藏的可移动文物,均是普查对象;对全县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采集;对全县各类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二)普查的时间安排。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61日—65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根据中、省、市颁布的可移动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和技术标准、规范,制订我县具体工作方案。第二阶段(201266日—625日):调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各镇及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记工作,对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进行登记、拍照、填写纸质和电子《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第三阶段(2012626日-630日):整理评估阶段。主要工作是对普查成果综合研究、整理、汇总、验收、评估,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建立平利县可移动文物名录。

(三)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配合普查机构按时、如实填报普查信息,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县文广局要成立专门机构、集中专业力量、采购专业设备,通过实地调查,准确填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质量。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此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只调查了解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和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情况,不涉及文物的所有权和保管权,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三、切实加强普查的组织领导

(一)基本原则。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成立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李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文广局局长胡昌志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文广局、宣传部、财政局、统计局、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旅游局、档案局、人民银行平利支行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制定组织实施《平利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编制各阶段工作计划;组建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项目办公室和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专业队伍,负责对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组织开展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普查资料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起草《平利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经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市文广局。

(三)部门分工。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文广局牵头组织开展县级国有文博单位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好县图书馆收藏的古籍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档案局配合做好国有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教体局配合做好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民政局配合做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要求,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四)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国家可移动文物普查是我国当前最大的文物保护工程。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文物普查的意义、目的和主要内容,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普查活动。要以本次普查为契机,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一次文物保护教育和文物知识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文物普查、参与文物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一二年五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