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6月24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1年06月24日 |
平政办发〔2011〕71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201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和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2011年时间即将过半,为客观、准确、全面总结我县上半年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找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县政府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将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上半年工作总结报送到县政府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好上半年各项工作,全面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县政府准确判研当前工作形势,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发展任务意义重大。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对工作成绩、好的做法、存在的不足和下半年的工作思路、措施,全面梳理、准确把握、客观总结。
二、报送重点。一是围绕《平利县2011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平政办发〔2011〕56号文件)和县政府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的《2011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所涉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定性描述和评价要点。二是各镇、各部门对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查报告和总结文字要精练,数字要准确,分析要科学,亮点要突出,措施要得力,力戒言之无物,篇幅冗长。
三、相关要求。各镇、各部门务必于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