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28 09:23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6-3426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08年06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8年09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安政发[2008]9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

  一、对8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对8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改善6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争取省残联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对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进行改造,争取省市“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对1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进行改造,改造后的住房条件达到安全、舒适、卫生的基本要求。

三、扶持2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县上相应配套扶持2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和加工业,帮助其稳定脱贫,由扶贫办和县残联组织完成。

四、完成100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进一步巩固白内障无障县创建成果,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和民政救助办法,完成100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五、为15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装配假肢

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对15名贫困肢残(下肢)患者免费装配假肢。

六、资助12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和部分贫困大中专学生入学深造

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12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对今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

七、为5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救助

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对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特别救助。进一步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精神病患者单病种补助和民政医疗救助办法,为精神病患者实施有效康复治疗。

八、为8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对2名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

争取中省专项资金为8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帮助他们改善听力。对2名贫困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

九、在3个乡镇或社区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在残疾人较为集中的乡镇和社区,完善残疾人组织,健全服务设施,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扎实有效地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

十、完善扶残维权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扶残维权行动

巩固县乡残疾人维权网络建设,强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作用,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方面的各种障碍,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平利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尽心尽力把每件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使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努力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利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