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8时,平利县检察院纪检、政工部门联合对干警到岗情况进行抽查。8时20分,一份督察情况通报张贴在公示栏上,未到岗人员名单公布于众,而这仅仅是该院开展“庸懒散怠推”集中整治活动中一个小小的“插曲”。
今年3月以来,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整肃工作纪律,平利县检察院决定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在院机关开展“庸懒散怠推”集中整治活动。即:治“庸”以提能,着力解决工作能力不足问题;治“懒”以增效,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治“散”以聚力,着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治“怠”以提神,着力解决工作精神不足的问题;治“推”以强责,着力解决责任感缺失的问题。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效果,该院坚持将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严守工作作风和遵守检容风纪情况、落实执法办案制度和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等作为切入点,先后出台《公务车辆安全行驶“五条禁令”硬性规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措施,着力构建改进工作作风长效工作机制。
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开展定期督察8次,不定期抽查20余次,督促相关内设科室、人员整改12人(件)次,队伍作风有了明显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