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正街东段金足阁前垃圾桶收纳房占道摆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在人行道。
整改要求:由县环卫站负责规范摆放垃圾桶收纳房,清理上述点位建筑垃圾。
2、平中大桥下北侧河边丢弃有较多生活垃圾。
整改要求:由县水利局负责清除。
3、冲河口大桥西侧岸坡倾倒有较多白色垃圾。
整改要求:由县环卫站负责清除。
4、冲河口沿线车辆维修店废旧轮胎及杂物乱堆。
整改要求:由县运管所负责冲河口、原坝河村及陈家坝沿线车辆修理店按照市容管理要求规范门前废弃轮胎及杂物堆放,并在4月底前按病媒生物防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旧轮胎处置。
请各相关单位对本次巡查的问题认真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县双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