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30 18:04 【 字体:

330下午,县长陈伦富、副县长刘永恒带领县双创办、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对新正街、西大桥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巡查,现场指出了部分地段车辆乱停、乱搭棚罩、占道经营、市政设施配套等问题,明确了亟待整改落实事项,现通报如下:

1中润亿家超市前、文化广场人行道上车辆停放不整齐。

整改要求: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对上述点位车辆停放进行规范。

2原喜盈门前空地处、西大桥东桥头有商贩占道售卖清明节祭品。

整改要求:由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取缔、规范。

3原永安超市前人行道上乱搭棚罩、乱摆杂物。

整改要求:由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取缔。

4、西大桥下陈家槽垃圾中转箱周边及空地倾倒有大量生活垃圾。

整改要求:由县环卫站负责清理此处垃圾死角,及时清运垃圾。

5关于西大桥南桥头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车辆行驶较多、通讯电杆有碍通行和观瞻的问题。

整改要求:1)由县交警大队尽快在上述地段安装交通信号灯。(2)由县双创办负责协调督促通讯相关单位规范缆线安装,拆除线杆。

6西大桥南桥头下水体岸坡上丢弃有垃圾杂物。

整改要求:由县水利局负责清除岸坡垃圾。

7东六路百家乐超市前清扫的垃圾散落堆放不入箱。

整改要求:由县环卫站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此处垃圾清扫清运。

8东六路华一海鲜楼商户将灯带缠在行道树上,在门店前违规牵挂装饰彩灯。

整改要求:由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督促商户拆除。

9机动车陕GBK299、陕GF8887占用公交车位停放。

整改要求:值周巡查组已对违停车辆现场曝光和拍照、贴罚单。

10机动车冀AT350V、陕G68923在东大桥下路两侧和人行道上违规逆向停放。

整改要求:值周巡查组已联系协调市容整治综合执法组对上述屡次违停车辆予以锁车处理。

11机动车陕G00060违停在兴隆巷斑马线上,陕GHM368、陕GHN062未停放在人民银行周边停车位。

整改要求:值周巡查组已对违停车辆现场曝光和拍照、贴罚单。

12县市监局办证大厅门前陕GHH222、陕GHA235机动车乱停乱放。

整改要求:值周巡查组已现场曝光、拍照、贴罚单。由县市监局负责进一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加强门前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请各相关包片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巡查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双创办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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