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冀AT350V在东大桥下路边逆向停放,机动车陕GHG108、陕GGP833、陕G55888、陕GH116、皖NK688E、陕GT7777在新正街、兴隆巷和市监局门前等处乱停乱放。
整改要求:巡查组对违停车辆进行了现场拍照,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书。上述违停车主要及时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2、东大桥桥涵南侧人行道上有废弃沙发未清理,东六路至东大桥沿线行道树树穴内有较多杂草。
整改要求:由包片单位县卫计局负责清理上述点位杂物和杂草。
3、小磨石沟临时菜市场对面、东云阁美食店旁人行道上装修沙料乱堆。
整改要求:由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督促业主规范沙料堆放。
4、东二路至东三路部分行道树树穴内杂草丛生,东区农行营业厅东侧、金帝家纺旁装修门店垃圾乱堆。
整改要求:由包片单位县审计局负责清理树穴杂草,督促上述门店规范装修垃圾堆放。
5、吉阳路北路口东侧门店装修占道设置钢架围挡,建筑物料乱堆,影响市容环境和行人通行。
整改要求:由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督促业主规范围挡设置和建筑物料堆放。
6、县疾控中心门前西侧墙壁上有野广告。
整改要求:由包片单位县委办负责清除。
7、正华商务酒店西侧春之源茶庄门前搭设有棚罩。
整改要求:由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取缔。
请各相关包片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巡查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落实报告和图片报县双创办。
从值周巡查情况看,部分单位能够坚持开展干部义务清扫活动,安排有人员加强日常监管,片区市容环境保持较好。但仍有少数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市容环境整治重视不够,消极应付,厌战松懈,干部义务清扫未长期坚持,对“四乱”问题视而不见,主动化解和日常监管不到位,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地段市容环境卫生反弹。县双创办要求,各包片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深入片区开展义务清扫活动,进一步发挥好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要加大片区市容环境日常巡查,提升片区精细化监管水平。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加大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推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