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4 18:02 【 字体:

324日,副县长周建伟带领值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和县政府办、双创办、环卫站相关人员,巡查了新正街、老正街、五峰路、月湖南路、月湖北路、中兴路、亲水广场等处市容环境整治情况,现场整治了五峰路十字路口等处花卉摊贩、小餐饮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老药材公司公厕旁垃圾堆放点垃圾裸露、泔水乱流。

整改措施:由县环卫站摆放垃圾密闭箱,垃圾入箱堆放,并加大垃圾清运力度,保证垃圾日产日清。


2、农商行片区:西关路金湘居常菜馆门前有大量垃圾。

整改措施:由包片责任单位县农商行督促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及时清理垃圾。


3、月湖南路路牌灯箱玻璃破损。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修复破损灯箱。


4308省道靠亲水广场步道茅草堆内有白色垃圾。

整改措施:由县环卫站清理垃圾杂物。


5、亲水广场人行步道旁垃圾乱堆乱放。

整改措施:由县环卫站清理垃圾杂物。


6、东大桥河道内建筑垃圾、白色垃圾较多。

整改措施:由县水利局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


7、车辆陕GGH522在县住建局门前人行道占道停放。

整改措施:由县交警大队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8、老电影公司喜盈门超市牌匾陈旧破损。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督促业主拆除破损牌匾。


9、五峰路花卉摊贩、餐饮摊贩占道经营;景观桥北桥头有甘蔗摊贩占道经营。

整改措施:由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现场予以取缔,已整改到位。


10、闽北小区五区二栋12单元间排污管未接入污水管网,污水、粪便直接排放大街。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督促业主将排污管接入排污管网。


各整治责任部门和包片单位要迅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向县双创办书面反馈。县双创办将对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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