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保险台阶摆放有废旧椅子。
整改要求:由包片单位县交警大队负责督促清除。
2、旺丰门业前行道树上悬挂有拖把。
整改要求:由包片单位县交警大队负责督促规范。
3、供电分公司西围墙上宣传栏陈旧破损。
整改要求:由供电分公司负责更新。
4、五峰南路路口有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整改要求:由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取缔。
5、农行门口东侧和邮政局门口、原喜盈门路口有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整改要求:由市容环境整治联合执法组加大对新正街沿线流动摊点的执法巡查,取缔上述地段流动摊点。
6、新正街新一佳日化商户占道开展促销活动,在人行道上贴有促销广告。
整改要求:由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取缔,并强化城区商户促销活动管理,杜绝乱贴和占道现象。
7、汽车站对面朋成大药房在人行道上搭建棚罩,占道摆放促销物品。
整改要求:由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