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副县长周建伟带领县政府办、县双创办、县卫生局、县环卫站相关人员,徒步到新正街、平中大道沿线、亲水广场、河滨南路、中兴路、胡家庄、文化广场、月城巷等处,巡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就发现的问题现场明确了整改责任和要求,现通报如下:
1、长兴宾馆门口机动车辆陕A9ZQ19违规停放。
整改措施: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对上述车辆予以处罚。
2、东六路顺丰速运三轮摩托车停放在人行道。
整改措施: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处罚,市容环境整治联合执法队负责加强上述商户门前车辆停放执法巡查。
3、临平中体育馆河道岸坡丢弃有大量生活垃圾。
整改措施:由县水利局负责设立警示牌,清理河道垃圾。平中负责加强学生公德意识和市容管理法规教育。
4、东大桥下新建停车场空地丢弃有大量白色垃圾。
整改措施:由包片单位平中负责清除,并组织学生经常性开展“三讲”教育活动。“三讲”教育方案于7个工作日内报双创办备查。
5、亲水广场沿线步道多处警示提示牌和路灯被破坏。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负责及时修缮和更换,并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6、中央领郡商住楼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清运不及时,存在焚烧现象。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负责督促上述房产企业及时清运,配备储存设施。
7、新正街喜盈门超市门前车辆未规范停放在泊位。
整改措施:由包片单位县林业局负责督促上述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管好门前秩序。
请各责任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尽快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县双创办备存。县双创办将跟踪回访,通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