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9 17:56 【 字体:

1119日,值周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及县双创办、交警大队、环卫站相关人员,巡查督查了新正街县政府以西及陈家坝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西大桥西头人行道与迎宾大道、河滨南路人行步道联通处桥栏杆妨碍行人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西大桥”指示牌损坏,被绑在绿化树上。

整改措施:①由县住建局负责,待迎宾大道入口处步道铺装完成后,将西大桥西头与迎宾大道、河滨南路人行步道之间桥栏杆予以拆除;修复并固定好“西大桥”指示牌。②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在西大桥西头迎宾大道与河滨南路联通处划设斑马线,方便行人通行。


 


2、县交通局片区:福建批发部牌匾破损,城关镇政府路口公交站点广告布脱落,电杆上存在多处野广告。

整改措施:由包片单位县交通局负责,清理野广告,督促福建批发部业主更换破损的牌匾,督促县公交公司修复或更换脱落的广告布。


 


 


3、党校片区:荣坤汽车修理厂与锐锋汽修店门头牌匾陈旧破损;宇鑫物流前人行道、街道堆放缆线等物品。

整改措施:由包片单位县委党校负责,督促相关业主更换陈旧破损的门头牌匾,移走缆线等物品。


 


4、贺家沟西侧电杆、电箱上存在多处违法野广告;东侧住户房后存在3处装修垃圾;沟内有大量明暴垃圾和一垃圾瀑布垃圾。

整改措施: ①由包片单位县消防大队清理贺家沟西侧电杆、电箱上的违法野广告。②由县监察大队负责,对乱倒装修垃圾的户主严肃查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理;对乱张贴违法野广告的业主进行追查,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③由县水利局负责,清理沟内贺家沟桥以北(含桥下)明暴垃圾。④由城关镇负责,清理沟内贺家沟桥以南明暴垃圾和垃圾瀑布,并切实加大对沿线住户的宣传教育力度,配齐配足垃圾桶,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5、兴和果蔬连锁超市前垃圾散落。

整改措施:由包片单位县职教中心负责清理。


6、药妇沟桥两侧住户建房均未设置围挡,且存在建筑垃圾倾倒沟内现象。

整治措施:由县监察大队负责规范整治,督促房主按要求规范设置围挡,清理沟内建筑垃圾,严禁沿街施工不设围挡和乱倒建筑垃圾现象。


 


各整治责任部门和相关包片单位要迅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向县双创办书面反馈。值周责任单位将在本周内对督办事项进行回访,完成情况向值周县长报告,并纳入单位第四季度双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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