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兴路南段南大桥个别路灯宣传牌破损。
整改要求:由包片单位县药监局负责更换。
2、新正街东段宏货超市门头牌匾陈旧破损。
整改要求:由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负责,督促业主10日内更换。
3、建设路东段路灯杆野广告较多,建设路与吉阳路交汇处墙体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信息。
整改要求:路灯杆野广告由包片单位县人武部负责清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信息由县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4、新正街东大桥头南侧一面包车(陕GEE939)逆停。
整改要求:由市容环境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负责整治规范。
请各责任单位按整改要求对上述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县双创办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反复督查,整改结果纳入单位第三季度双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