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1 17:19 【 字体:

821日,副县长刘永恒带领值周责任单位县双创办和县住建局负责人,深入到五峰南路、胡家庄、建设路、正阳路、河滨北路、新正街等处,巡查督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地查看了第一轮值周巡查决办事项落实情况,交办了责任单位亟待整改事项。817-21日,值周县长累计上街巡查6次,交办整改事项共43项 ,截止21日下午,已整改落实21项,未整改2项,正在落实13项,当天交办待整改7项。现通报如下:

一、未整改事项(2项)

1、供销社片区:朝阳物流东侧空地建筑垃圾堆未清理。责任单位:县环卫站。

2、迎宾大道妇幼保健建筑工地门旁有大堆生活垃圾未清理。责任单位:县环卫站。

二、正在落实事项(13项)

1、平利花园售楼部东侧人行道彩钢房破旧,杂物乱堆,影响观瞻问题。责任单位:城关镇。

2、供销社片区存在卫生死角、牛皮癣和野广告,绿化带内有较多垃圾杂物问题。--整改不彻底。责任单位:供销社。

3、五峰农贸市场西北侧私人建筑工地施工物料、沙料占道堆放,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整改不彻底,责任单位:县城建监察大队。

4、陈家坝沿线绿化带内园林保护温馨提示牌面板陈旧。--已研究。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东关街西路口房屋未拆迁到位,影响市容观瞻。正在落实。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6、东关街老东门路口垃圾中转箱周边大量垃圾乱扔不入箱,散落堆放,商贩占道经营问题突出。--整改不彻底。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7、惠宾租赁门店楼顶排水管搭设在行道树。--正在协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8、新正街等路段拆除的电话亭底座人行道地砖予以全面补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五峰北路、原药材公司前、广场东南角、北小巷等处公厕卫生日常保洁不到位,地面不干净,便池未清洁,铁门、挡板、门帘、路灯损坏,室内异味较重问题。责任单位:县环卫站。

10、陈家槽公厕粪水乱流,市民反映强烈;原农技中心家属院前公厕房体破烂,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1、为背街小巷居户门前配备小型垃圾桶,两户摆放一个,并加强日常管理和垃圾清运事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2、老政府门前居户丢弃垃圾未入桶,散落堆放在水泥台上,由县住建局环卫站负责在水泥台设置“此处已平整,严禁倒垃圾”警示标识,合理摆放此处垃圾桶。责任单位:县环卫站。

13、原食品公司家属院内垃圾中转箱周边大量垃圾散落堆放;小区内树叶污泥等卫生死角较多,群众现场反映小区无路灯,原食品公司办公楼体水泥围栏破损未修缮。责任单位:住建局、经贸局、农商行。

三、821日巡查交办事项(7项)

1、平中片区:(1)中央领郡房产北侧门前地砖铺装、周边附属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度缓慢;(2)房产开发原建筑工棚环境较差。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负责在中央领郡北侧临路旁摆放四季常青桶装树,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附属基础设施进度,尽快完工,解决脏乱差问题,拆除平整中央领郡原建筑工棚。

2、中央领郡东南侧建筑垃圾大量堆放,清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由县环卫站负责及时清运。

3、人武部片区:(1)建设路中段与吉阳路交汇处电力缆线施工杂料未及时清理;(2)正阳路中段与建设路东段交汇处垃圾桶配备不足,垃圾散落堆放。

整改措施:(1)由县电力局负责及时清除施工物料,全面冲洗污染路面;县双创办在工程竣工后对此段环境卫生进行检查验收。(2)由县住建局环卫站负责配足上述路段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

4、检察院片区:县中心幼儿园北侧路段旁杂草丛生,杂物乱堆。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负责提前规划设计人行步道,实施地砖铺装。

请各责任单位迅速认领上述整改事项,加快整治节奏,强化工作举措,尽快整改到位。县双创办将对上述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反馈整改结果。

从本周巡查总体情况看,各单位认真落实全省创建工作现场会市容环境整治巡查督察的各项要求,集中人力,积极作为,强化片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监管,保持了良好的市容环境面貌。从交办事项整改回访情况看,少数单位对交办事项重视程度不够,行动不积极,效率不高,举措不强,整改进度缓慢,导致交办任务有所欠账,局部区域环境卫生面貌未明显改善。县双创办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未整改的、正在落实的、当天交办的,要强化举措,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尽快完成交办事项,切实提升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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