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住或常回家居住,如何登记?
答: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登记。在学校和其他地方两头居住的,按
2、高中、初中及以下住校学生在哪里登记?
答:初中、小学的住校学生,幼儿园全托孩子,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高中住校生按其实际居住情况登记,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
3、住在福利院、养老院的老人如何登记?
答:根据普查对象的界定,在户口登记地和居住地都应登记。
4、住院的病人如何登记?
答:短期住院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长期(超过半年)住院的病人,户籍地和医院都进行登记。
5、看守所在押人员如何登记?
答:拘留、在押人员视为在家中居住,将其原住户作为现住地登记。
6、流动性作业人口如何登记?
答:流动性作业可视为临时出差,视为在家中居住,如从事长途运输的人,一律将其原住户作为现住地登记。
7、水库淹没区,原居住地已淹没,人也已搬走,但户口没迁,人数多,是否也需要在户口登记地填报户籍人口?如需要两边都登记,原户籍地如何画地图?
答:可视为大面积连片拆迁、户口未迁人口,具体处理方法见问题解答一。
8、公安户籍资料该户有这个人,而实际该户的户口本上没有这个人。如何登记?以谁的为准?
答:该户按户口本的实际情况登记,多出的人在派出所登记。
9、婚嫁到本户,但户口未迁到本户,普查登记时人、户均不在本户,该人是否在本户登记?
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来处理,注意区分不在本户的原因,若是临时出差、旅游、探亲等,应视为在家中居住,在本户登记现有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