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1-30 16:27 【 字体:

 

平政发〔200927

 

 

平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及议事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2010年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0946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安政发〔200920号)精神,现将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把我县自2000年以来近10年的人口数量、结构、素质、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情况调查清楚,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制定我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特别是随着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进一步加速,人口流动加快,人户分离增多,超生时有发生,就业压力增大,加大了人口普查的难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和面临的新情况,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时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111日零时。

三、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整个普查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1010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开展宣传动员,成立普查机构,抽调和培训普查工作人员,编制落实普查经费,划分普查区域,组织普查试点,清查摸底以及普查各种表册和用品的准备。

2、入户登记阶段201011月至20112月)。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制发的各类普查表,逐户逐人进行调查登记,对所有普查表进行编码、人工复核和主要数据汇总。

3、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113月至8月)。主要任务是:对所有普查表的登记内容进行计算机录入、审核、查询订正,上报汇总原始数据,组织数据质量抽查和评估。

4、资料开发和总结分析阶段20119月至2012年)。主要任务是:发布普查公报,开展分析研究,整理文档,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是一项深入千家万户的大规模社会调查活动,涉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乃至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人口普查工作机构的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后,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用房的“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对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其中,涉及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基础资料整理以及公安消防支队方面的事项,由县公安局负责;涉及制定有利于开展调查登记相关政策的事项,由县计生局负责;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涉及人口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涉及行政区划变动的事项,由县民政局负责;涉及教育部门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县教体局负责;涉及驻平部队、武警系统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县人武部和县武警中队负责;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县监察局负责查处;其他有关部门要对涉及部门职能范围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2、广泛宣传动员。宣传部门、普查机构、新闻媒体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通知》精神为重点,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公益宣传要求,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人口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如实填报人口普查信息,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3、保障普查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201020112012年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物价、人口数量和普查项目增加等因素,给予足额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同时,各乡镇要为人口普查办事机构解决好必要的办公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对因经费落实不力、基本条件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人口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人口普查方案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实施普查。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人口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5、确保数据质量。要借鉴历次人口普查的经验,坚持“质量第一”,对人口普查的全过程进行精心设计,统筹安排,科学管理,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扎扎实实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县、乡(镇)普查办要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抓紧开展试点工作,科学组织好人口普查工作。

6、狠抓工作落实。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要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将普查任务予以分解,责任到岗到人,把人口普查纳入2010年和2011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和政府督办内容进行管理,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平利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平利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许启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代强  县政府办主任

曹延顺  县统计局局长

刘永恒  县财政局局长

米忠恕  县计生局局长

李宏团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刘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旬利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宏斌  县计划局副局长

方建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建春  县人劳局副局长

赵金山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鹏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义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 伟  县城建局副局长

陈俊博  县农业局副局长

汪功显  县卫生局副局长

胡昌伟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定国  县广电局副局长

江 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瑞宝  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吕 晗  县武警中队队长

王军民  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王 靖  县统计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曹延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军民、王靖任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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