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食药监局片区:中兴路南段人行道上堆放有废品,门店装修废弃物未清理。
整改措施:由县食药监局督促业主清理,加大片区巡查检查力度。
2、临国税局办公楼闽北小区墙体上广告牌匾破损。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督促广告业主更换或拆除。
3、县国税局片区:南大桥南桥头西通道纸屑垃圾未清理,卫生不整洁,杂物占道堆放。
整改措施:由县国税局负责打扫和清理。
4、县农业局片区:商户拖把悬挂在行道树上,门前物品占道摆放,绿化树木内堆放有杂物。
整改措施:由县农业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规范物品摆放,杜绝拖把乱挂、物品乱摆。
5、县招商局片区:铝合金加工店占道经营,新旧棉被加工门店乱牵乱挂棉絮,片区瓜子、纸屑、烟头较多。
整改措施:由县招商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市容环境整治联合执法组负责对占道摆放和乱牵乱挂问题予以规范。
6、城南篮球场多处横幅破损,散挂在灯杆上。
整改措施:由县教体局负责拆除
7、城区部分绿化带温馨提示标示牌陈旧破损。
整改措施:由县林业局负责更换。
8、交通局片区:和庆轮胎销售店前废旧轮胎乱摆放。
整改措施:由县交通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由县运管所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建成区公路沿线废旧轮胎堆放。
9、林技中心片区:居民楼体外延台存在垃圾死角。
整改措施:由县林技中心负责清除,督促居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
10、县残联片区:废旧回收站场外废品乱堆,垃圾杂物较多。
整改措施:由县经贸局负责,督促回收站业主清理场外废品,清除垃圾杂物。
11、县水利局片区:西大桥下河道岸坡和水体上扔弃和漂浮有杂木。
整改措施:由县水利局负责,查处向河道乱扔杂物行为,并清理河道内漂浮物。
12、县供销社片区:平利花园旁人行道废弃钢板房杂物乱堆,瓦堆长期占道摆放,废旧横幅缠绕在路灯杆上。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规范。
13、平利花园建筑工地围墙外占道堆有废弃缆线。
整改措施:由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清理。
14、汽车站旁安置区内犬只散养和有流浪犬,存在行人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由县公安局督促住户加强犬只管理,对流浪犬进行捕杀。
请各责任单位对上述问题按照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县双创办和值周责任单位将跟踪督查,回访检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