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县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和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安经普办发〔2008〕05号)精神,为了扎实有效地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制定《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掌握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结构、产业结构、单位能源消耗等基本情况,对于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掌握经济情况,促进我县经济突破发展,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发挥重要作用。涉及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 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普 查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
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依法普查为主线,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概念、内容、方法和成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及户外广告、宣传画、宣传栏、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密切配合经济普查,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的工作安排
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整个工作将按照前期准备、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应用等三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根据各阶段的任务和特点,与之紧密结合、协调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
(二)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9月)。在继续宣传普查内容和普查对象应履行义务的同时,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进一步了解怎样依法配合普查,如何做好普查登记等问题。同时,要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要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进行曝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不断推进普查工作深入进行。
(三)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重点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广泛宣传我县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建设特别是各行各业取得的重大成就,社会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三、切实加强经济普查宣传的组织领导
全县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由中共平利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平利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按照市政府第十九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的决定“市级媒体依据方案进行公益宣传”的要求,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动员并组织宣传、新闻部门的力量,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县普查办配备2名宣工作人员,各乡镇普查办公室要成立宣传组,配备或固定1名专职人员。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重大新闻线索和工作动态。
四、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督促检查
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督查制度,对每个阶段的宣传工作要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主题词:经济普查 宣传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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