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是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该局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税收宣传月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参与税收宣传,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报送税收宣传月创新项目,以备制定宣传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抓好此项活动;二是营造声势。向党委、政府汇报宣传月思路,积极争取党政、地税、财政、宣传部门的配合,努力扩大宣传辐射面;三是明确宣传重点。注重贴近对象求实效,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寻求热点,及时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的需求,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免收发票工本费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等有关政策、手续作为税收宣传的重点, 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面向基层、农村建设的税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效果;四是注重实效。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用悬挂电子横幅加强宣传力度。长期摆放各类税收政策宣传材料,设置“政策答疑台”,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有关涉税问题。并要求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开展税法宣传,持续税收宣传常态化。
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筹划,让纳税人认识税收、了解税收、传播税收知识,自觉成为诚信纳税、积极协税的主力军,形成诚实守信的税收法制观和道德观,营造征纳和谐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