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男子城区涂写野广告被处罚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04 09:01 【 字体:

531凌晨,平利县城关派出所巡警队民警在城区巡逻时发现两男子涂写办证野广告,现场缴获作案工具,经询问得知:刘新五、费明华系四川南溪县南溪镇农民,受人雇用涂写“本地办证”野广告。民警按程序将二人移送住建局监察大队处理,监察大队对刘新五、费明华进行说服教育,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二人清除所有刷写的广告,并处每人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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