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目标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工作,激励全社会踊跃参与绿化建设,依据“园林式单位”创建标准,自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申报单位创建工作汇报,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并对创建单位的绿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测量。在检查指导中,检查组对创建单位领导重视,创新思路,加大资金投入,单位绿化景观面貌普遍提升,营造了舒适优美的环境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导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护、查漏补缺、建立长效管理体制,确保园林绿化成果。
通过初步验收,39 个单位达到县级园林式单位验收标准,并提交县政府审核,4 个单位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标准,已报市住建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