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废弃物处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县卫生局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多方协调争取,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与安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从2013年元月1日起,由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负责对我县医疗废弃物每周进行统一集中回收、运送和无害化处理,有力保证了我县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