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围绕“三个优”争创县级文明单位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01 00:00 【 字体: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力提升机关文明建设水平,营造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美环境的机关工作氛围,全面树立司法机关良好形象,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保持“优”良秩序。坚持上班日签到制,实行干部考勤“一周一通报”,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股室负责人轮流辅导授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坚持经常性集中学习;建立健全警车使用、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并坚决制止歪风邪气,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回避、不护短,严肃查处。

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全面开展“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和“规范化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拓宽服务范围,转变服务方式,全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坚持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来文、来电,不拖拉、不扯皮;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格依法办证、办案,不刁难、不贻误,热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创造“优”美环境。加强机关内部环境管理,划定卫生责任区,坚持周一、周四集中清扫制度,每月对各股室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全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组织开展市级园式单位创建活动,发动干部职工搞好各股室绿化工作,做到人均达到12盆绿色植物或花卉;加大投入,认真做好单位空地绿化工作,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全面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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