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采购程序,精心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同部门预算同编制,同审核。二是严格“四权”分离,严格实行审批权、采购权、验收权、资金拨付权“四权”分离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操作。精心制作招标文件,细化文件内容,实行网上公示,合理确定采购方式,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对采购数额较大的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招标采购项目,都邀请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现场进行监督,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监督检查体系。五是严格事后监管。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将应编未编采购预算、受到质疑投诉、规避政府采购的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强化事后监管。六是严格违规处罚力度。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对不良行为实行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