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财政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县财政系统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防控机制,突出“四个结合”,扎实有效地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结合具体岗位职责细化风险防范,从制度层面源头防控融入日常工作。按照对岗清权,对岗明责,建立各项权力运行流程及监督防控机制,确保日常权力运行不出风险。
二是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期对各股室、局内设二级机构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检查考评,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责令整改,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评。
三是与制度落实相结合。规范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招待、出差审批、办公文印、考勤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不出廉政风险。
四是与整治干部作风相结合。将廉政风险防控贯穿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健全防控措施,让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看得见、能量化、有效果,以防控工作的推进,打造成人民满意单位,行风评议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