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教体局认真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建立三项督查制度,全面推进工作、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领导联镇、股事包校实行蹲守督查。局领导班子每人联挂一至二个镇,股室包抓二至三所学校,要求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每月至少深入学校10天以上,指导学校常规管理,督查中心工作落实,协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全程参与学校重大活动。年末实行领导、股室、学校捆绑考核,兑现奖惩。
二是对重点工作实行季度督查考核。组建专门机构,分别于4月、6月、10月和年末对各校和股室的重点工作,逐项督查考核、量化打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年末汇总4次督查结果,作为学校年终考核的依据,兑现奖惩。对位于末位的学校、股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当年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进入优秀档。对连续两年位于末位的学校、股室负责人予以降职或免职,学校领导不得提拔任用。
三是对干部、教师作风实行不定期巡查。由局纪委牵头,抽调专人不定期深入各学校和股室,重点对干部教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五股歪风”要求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曝光,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