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制度是提高药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必须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去年以来,县药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执业药师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工作。以网站、印发宣传单、食品药品监管QQ群为载体集中发布执业药师相关政策,让广大涉药单位和个人掌握执业药师政策;同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积极做好咨询工作,为能在2015年末所有涉药单位都能配备执业药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早安排早部署2014年执业药师报名考试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了涉药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安排各店配备执业药师事宜,要求各企业提前确定人员,保证参加考试人员有时间有精力学习业务知识,为能顺利通过考试做好准备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2014年执业药师报名事宜,保证涉药单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报名考试动态和信息。
三是加大持续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范围。利用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药品市场检查等时机,深入宣传执业药师考试的内容及其重要性,力争我县有更多的药学专业人员能参加并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四是严把药品经营许可关。从2013年起所有在我县境内申请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人员资质达不到要求一律不予受理,为全县药品规范有序的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