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政法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亮点集粹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8 08:50 【 字体:

政法系统肩负着护航改革和自身改革的双重使命,能否开展好本次教育实践活动,对坚定政法队伍理想信念,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促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活动开始以来,政法各单位立足岗位实际,积极探索新方法,主动搭建新载体,精心设计新动作,力求活动内容和形式更接地气、更具活力,切实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出特色。

县法院:五措并举,践行司法为民。县法院在规定动作做到位前提下,精心设计自选动作,高标准、高质量、有特色的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以案讲法警钟长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发放意见征询表、召开座谈会和进行微博直播等方式,现场开展法制教育,汲取群众智慧。二是举办讲座专题辅导。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外,积极举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及作风建设深化司法改革等专题讲座,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作风建设和司法改革进行全面、深层讲解分析,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思想认识、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三是深入群众化解信访积案。党组班子成员带案下访,对长期难以化解的信访积案进行再调查、再研究,力求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力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四是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召开案件评查反馈会议,有针对性的解决群众反映的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逐步提高办案水平。五是完善院长信访接待制度。将每月5日、15日、25日的院长接待日改为每周五,增加院长信访接待次数,方便群众反映诉求。

县检察院:开门纳谏,狠抓意见征求。县检察院广开言路,拓宽渠道,做到了珍视民意,真心倾听。一是分管领导与部门干警之间、支部与党员之间开展“面对面”大谈心活动。二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形式,向县直部门、各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召开县委督导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院、公安、森林公安、交警大队、司法局、律师、退休老干部等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检察院党组“四风”问题及如何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进行讨论。四是以“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为抓手,利用一周时间,由党组成员分别带领工作组,奔赴各镇各村,开展群众走访、法律宣传、线索摸排、矛盾化解、意见征求等活动,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县公安局:围绕中心,开展“三大活动”。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给8名局党委成员每人确定了1个党支部、1个派出所、1个农村作为联系点,指导督促活动开展,彰显人民公安特色。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当一天所长”活动。为了真正把一线的实情吃透,真诚向一线民警征求意见,局长李建忠、政委张平及其他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派出所开展“当一天所长”活动,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值班执勤,并召开民警恳谈会和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基层民警及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服务需求。二是机关副科级领导开展“当一天社区民警”活动。331日至414日期间,19名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要求深入到基层派出所开展“当一天社区民警”活动,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倾听社情民意,密切警民关系。三是开展“进百家门、访百家情、解百家难”活动。充分借鉴“大走访”活动经验做法,在全县公安机关启动“进百家门、访百家情、解百家难”活动,民警纷纷走进群众家门,走近群众身边,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法制教育等方式,集中征求一批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一批实际困难,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发现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县司法局:开拓创新,彰显司法活力。县司法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定了以“五四三二一”为主要内容的“自选动作”,力求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五项工作,即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所当一天司法所长,每名党员干部到村组(社区)化解一起突出矛盾纠纷,走访一名刑释解教人员或社区矫正人员,每名股室以上负责人帮扶一户安置帮教对象或困难群众,每名司法行政干警结合自身业务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四个重点,即以“抓学习提素质,抓服务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抓管理树形象”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三大活动,即在全系统开展“大普法、大调解、大服务”活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跟踪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两项措施,即建立完善便民利民、干警管理等系列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围绕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限时办结。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良好的活动效果促进司法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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