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工商局针对销售“傍名牌”、“三无”、过期变质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从4月22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该局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规范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检查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二是督促落实自律制度。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和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索要质检报告、商标使用授权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三是严格规范商品标识。重点检查商品包装标志是否真实规范;是否有商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商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是否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标明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四是依法检查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商标是否侵权假冒、是否以次品冒充正品、误导消费者,宣传是否虚假、广告是否违法。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02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立案查处无照经营2起、商品质量案件10起。该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发生商品质量消费争议或者发现其存在涉嫌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8412315热线向该局申诉、举报,该局将依法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