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落实“创强”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15 00:00 【 字体:

为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创强”工作,县幼儿园在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中,除了教师组织的集体活动(如“两操”、集体游戏)还在过渡环节和户外活动中恰当组织集体游戏活动,如“老狼老狼几点啦“、“切西瓜”、“丢手绢”、音乐律动等,使活动顺利转换,动静交替,减少幼儿消极等待现象,让幼儿体验游戏的快乐,学习游戏技能,锻炼幼儿人际交往的智慧,培养幼儿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该园通过自筹资金购买、自制、废旧利用等多种途径,为幼儿创设安全、空间充足、结构合理、材料丰富多样的游戏环境,为幼儿自由游戏提供空间和材料保障。为了调动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教师利用游戏因素(如角色扮演、竞赛活动、手指游戏等)来组织游戏活动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增加非游戏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非游戏活动游戏化,提高活动效果。


在创建教育强县工作中,县幼儿园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学习、落实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要“保障幼儿游戏的权利”,让幼儿在游戏和游戏化的活动中生动、积极主动地学习,让幼儿真正成为学习与发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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